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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案件

    判決案例-夫妻剩餘財產案件圓滿落幕

    判決案例-夫妻剩餘財產案件圓滿落幕

    這是夫妻剩餘財產案件我們最樂見的結果。當事人告知事務所,雙方已和平解決、圓滿落幕,不用走到強制執行。輸的那方匯款給贏的那方,這不是當事人走訴訟後應該得到的結果嗎?

    寫一份離婚協議書沒什麼條件,簡單寫就好,你們收費多少?

    寫一份離婚協議書沒什麼條件,簡單寫就好,你們收費多少?

    常有人問說寫一份離婚協議書沒什麼條件,簡單寫就好,我們的條件很簡單,你們收費多少?因為遇到太多協議書自行撰寫後,任一方提起訴訟的案件不計其數。

    婚姻破滅,我想和小孩一起遠離是非,為何我被告略誘罪 ?

    婚姻破滅,我想和小孩一起遠離是非,為何我被告略誘罪 ?

    本案件由朱律師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與當事人溝通討論並陪同當事人刑事警詢筆錄、以及家事第一次調解先順利雙方同意離婚及暫定對方與小孩的會面交往,但是監護權、扶養費並未解決,在後續調解有進行社工訪視,朱律師亦協助當事人進行訪視,也在第二次調解時順利和解。謝謝當事人的信任與配合讓朱律師可以在專業上盡情發揮~~~家事部分已結束,但前面我們有提到略誘的刑事案件還沒結束,那什麼是略誘罪呢?

    你要提出侵害配偶權可以,但是有可能會被告妨害秘密?!

    你要提出侵害配偶權可以,但是有可能會被告妨害秘密?!

    今天當事人去開「妨害秘密」的刑事案件,為什麼會有這個案件呢?主要是因為發現自己的配偶與其他人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但如果要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話,就要提出一定相當的對話或證據資料,用來證明自己的配偶真的有外遇行為,但如果是未經配偶的同意,而去拍攝配偶與他人的隱私對話,就極有可能反而被告「妨害秘密」

    此案是最典型大獲全勝案件,  感恩朱律師、讚嘆朱律師~~🤗🤗

    此案是最典型大獲全勝案件, 感恩朱律師、讚嘆朱律師~~🤗🤗

    此案是最典型大獲全勝案件,感恩朱律師、讚嘆朱律師~~🤗🤗

    李權儒律師承辦的改定監護案件,由當事人單獨監護

    李權儒律師承辦的改定監護案件,由當事人單獨監護

    事務所顏值擔當及臨場反應快的李權儒律師承辦的改定監護案件,由當事人單獨監護 ~~水啦!對方對這小孩生活漠不關心,不聞不問,即使小孩子生病也沒在關心,又長期無業、不付扶養費,積欠高額借款還吸毒的情形….種種不適任善意父母的情況下,又未盡保護教養,這這...這不單獨監護說不過去吧!!

    給付扶養費 、返還代墊扶養費案例

    給付扶養費 、返還代墊扶養費案例

    當事人委任未成年子女的給付扶養費 、返還代墊扶養費 及對方聲請的改定監護 案件裁定下來了,對方需付當事人每個月九千及離婚之日起未成年子女的代墊扶養費26萬多,並駁回對方改定監護聲請。

    這樣還是不可以離婚嗎?!

    這樣還是不可以離婚嗎?!

    大家不知道有沒有關注這件事情,以往外遇的人如果想要提出離婚,在法院基本上沒有任何意外都會被駁回的,也就是不可以判離婚的😱😱白話就是~誰叫你管不住自己下半身,你怎麼有臉來要求離婚啊?我當然不可以判你們離婚啊!!否則對配偶怎麼公平呢?但是,如果我們早就分居了?又或者沒有外遇的這一方會家暴呢?這樣還是不可以離婚嗎?

    什麼叫「 管轄權」?千萬跑錯法院喔~~

    什麼叫「 管轄權」?千萬跑錯法院喔~~

    通常如果案件要開始的時候,都會先知道,我們要向哪一個法院聲請開始這個案件的審理,才不會浪費司法程序,導致後來法院認為你跑錯了,我們不受理這種情形存在,這個叫做「 管轄權」。

    這是我們非常樂意看到的結局~~🥰🥰🥰

    這是我們非常樂意看到的結局~~🥰🥰🥰

    此案因婆媳問題嚴重及價值觀不同已經鬧的不可開交,雙方分居好久一陣子,女方來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離婚聲請,案件也從去年中旬進入訴訟攻防,但訴訟過程中,對方卻因工嚴重受傷緊急開刀,住院期間礙於疫情關係只能一人照護,原告卻非常有情有義擔任照顧對方之責,對方也因這場意外知道我們當事人的好,也因此事件後改變很多,透由婚姻諮商思考、調整再給彼此一次機會。

    由馬健嘉律師辯護的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橋頭檢察官偵辦後不起訴處分。

    由馬健嘉律師辯護的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橋頭檢察官偵辦後不起訴處分。

    由安鑫法律事務所馬健嘉律師辯護的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橋頭檢察官偵辦後不起訴處分。緣由告訴人和當事人為夫妻關係,今年初和當事人調解離婚,但主張當事人強行阻擋讓告訴人無法自由進出….當下也報警處理,所幸檢察官明察都是告訴人單一指控,並無證據給予當事人不起訴處分,總算結束這場鬧劇。(

    今天是單獨監護及從「母」姓的日子啊!

    今天是單獨監護及從「母」姓的日子啊!

    今天是單獨監護及從「母」姓的日子啊! 一個是請我們撰狀自己去調解一次成立;一個是馬律師主辦的案件,此案牽扯有刑事恐嚇、傷害、違反保護令、家事延長保護令、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反訴離婚等案件⋯⋯耗時一年半,歷經調解、開庭、合議庭…終於迎來這令人開心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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