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具專業度及親和力的律師事務所
    我老婆把小孩藏起來,不讓我看,我可不可以告她⁉️

    我老婆把小孩藏起來,不讓我看,我可不可以告她⁉️

    發布日期:

    A- A A+

    ★★★【微胖律師週二小教室】又來了!!! 👩🏫👩🏫👩🏫

    怎辦 小胖律師 我老婆把小孩藏起來,不讓我看,我可不可以告她⁉️

    又是一則令人心酸 左右為難的小故事⋯😢

    這位先生跟太太正在爭取監護權官司,兩人已經離婚 也是共同監護中,小孩監護權還沒決定給誰的時候,媽媽竟然把小孩帶去給日本的小阿姨照顧,完全沒有經過爸爸同意,想說先搶先贏的心態,等到判定之後小孩在國外穩定了,就會被照判,但這樣天真的想法,不但可能讓自己失去監護權 甚至惹上刑事官司。

    到底有多嚴重呢⁉️

    ⚖️依據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99條規定:若將被略誘人移送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則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看看,為了先搶先贏這個想法,想說趁這個時間點,讓小孩偏向哪一邊,但是這樣已經違反了刑法的「略誘罪」,小孩的父母親,在法院還沒有裁定出來要給誰之前,都是屬於共同監護,雙方都享有跟小孩親情交流的機會,如果任何一方在未經告知之下就帶出國或者隱匿,嚴重侵害另外一方的監護權行使,這樣就是觸犯「略誘罪」,而且,還會成為家事法院法官審酌單獨監護的要件,因而失去小朋友監護權,這樣不是得不償失嗎?!!!🤔🤔🤔🤔🤔

    但是如果在法院裁判以前,就把小朋友送回國,讓爸爸有跟小孩繼續見面、行使親權的時候,這樣媽媽就可以依照刑法第301條規定,減輕其刑。

    爸爸如果在知道媽媽即將要把小孩送出國,爸爸可以趕快去家事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請求家事法院在監護權還沒有判定之前,媽媽是不可以將小孩帶出國隱匿的,這也不失一個預防的方法~~🤔🤔🤔

    所以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請來電預約諮詢準沒錯,至少買個心安啊~~~(光明正大置入😂😂😂)

    #法律諮詢

    #離婚律師 #刑事律師 #民事律師 #車禍律師 #詐欺案件律師 #高雄律師 #屏東律師 #台南律師

    #許淑琴律師

    #法律諮詢☎️:0933723853

    #Line 🔗:http:// https://line.me/ti/p/qbtN8FWGen

    高雄律師事務所
    台南律師事務所
    • 台南辦公室請預約洽詢。
    • 台南預約電話:07-3105602
    • 手機預約諮詢:0933-723-853
    • 本所律師擁有多年實務經驗 誠摯溫暖專業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