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結婚了 可是不知道要不要寫婚前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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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結婚了 可是不知道要不要寫婚前協議書????】
許律師,我要結婚了 但是我怕另一伴以後外遇怎麼辦??
或者是 我的錢賺得比對方多 可是我不想分給對方可以嗎???
以後家庭生活費都可以先約定好嗎???
◎婚前協議書是屬於契約,只要沒有違反公序良俗或趁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雙方自由意願之下,寫下任何條款都OK!!!。
雖然談錢傷感情 但是歹話踏頭前也不是一件壞事啊!!!!
避免婚後說 我老公很小氣都只給我一點家用而已….我老婆自己賺自己塞ㄎㄧㄚ
◎婚前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甚麼事項不能規範?:
1.依據民法第 71、72 條,不可以牴觸 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或禁止事項、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2.例如:行房次數、預設離婚事由、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離婚後小孩監護權給誰的約定,即使雙方在婚前協議書寫明,則該契約條款可能無效。
◎「用婚前協議書做分別財產制 可以嗎?」
1.夫妻當然能自行決定婚後財產管理使用方式。如果大家不想要用法定夫妻財產分配方式,也可以約定分別財產登記。
就是各自賺的各自所有,以後離婚也不可以跟對方要。
2.但是寫完協議書還是得去法院辦理分別財產登記制喔!非常重要‼️
◎「對方如果外遇就應該離婚並賠償500萬可以嗎?」
1.實務認為對於 #預設離婚,該離婚條款即為無效。(最高法院50年台上2596判例意旨參照)。
2.無論是不是外遇,在協議書約定他方若違反一定條件,需無條件同意離婚,就會因為上開的實務見解,而遭法院認定為無效。
3.建議較正確寫法:
{若XXX於簽立本協議書後,不得與本人以外之第三人有逾越社會通念所認知之正常朋友交往分際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傳送內容曖昧之訊息、精神外遇、親吻肢體接觸、性行為等),XXX同意無條件給付本人新台幣○○元」。
◎常見的約定還有哪些??
1. 家庭生活費用何人負擔??怎麼分攤??(例:生產費用、月子中心費、保母費、教育費、伙食費、房貸、孝親費、瓦斯水電費等日常支出)
2.婚後財產制約定?? (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
3.夫妻共同居住地點??
4.家事怎麼分配??
5.子女該從父姓或從母姓?? 、教養方式、學業規劃等等。
6. 是否婚前雙方進行身體檢查??
7.賠償約款等
如果寫完了 也建議可以公證更有效力約束雙方!
不要省麻煩 先講清楚 避免婚後很多紛爭啦!!!!!!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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