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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理賠該如何處理?要求償多少金額?您必須了解的 5 個賠償項目、 4 大律師委任優勢

    車禍理賠該如何處理?要求償多少金額?您必須了解的 5 個賠償項目、 4 大律師委任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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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因車禍所導致的糾紛,尤其在汽機車密度相當高的台灣,可說是相當常見每天就有好幾起的行車糾紛,身邊更是常碰到類似的情況卻不知該如何處理。

    車禍除可能帶來身體的傷害和財務損失,當要面對後續處理賠償事宜時,對責任歸屬與法律不清楚的我們,可能一不小心就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因此找尋經驗豐富的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事宜非常重要!

     

    今天安鑫跟大家介紹幾個常見的車禍賠償項目、以及相關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同時分享當我們面對車禍賠償問題時,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問題有哪些優勢。

     

    常見的車禍賠償項目包含

    ✅1. 醫療費用

    包括車禍造成的人身傷害衍伸出的醫療費用,如:急診費、掛號費、住院費、手術費、藥物費等,甚至是因傷需往來醫院的交通費用、額外輔助器具 (輪椅、助行器)、需聘請看護等費用都含括在其中。

     

    ✅2. 工作及薪資損失

    如因車禍導致一方因此無法工作或減少工作時間,只要能提出薪資所得證明與醫囑提供的診斷說明,則可要求薪資損失賠償。

    這包括失去的工資、獎金、福利和其他工作相關收入,而且醫生診斷證明書上面寫到「宜休養幾日」,這樣的內容才可以特別請求不能工作之損失。

     

    ✅3. 殘疾或車禍死亡賠償

    如果因車禍而導致有永久性或暫時性殘疾,可以向負責方申請殘疾和傷害賠償,甚至以後因為車禍沒有辦法工作或影響到工作重大,就另外可以經過醫生鑑定後,向對方提出勞動減損。

    若是有死亡事故,則可向負責方提出喪葬費 [ 以喪葬中必要支出為限 ],以及扶養費 [ 此指若被害人仍有依法須扶養的對象 ]的賠償需求。

     

    ✅4. 財產損害賠償

    因車禍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車輛維修費用和其他財物的損失,甚至是因車禍衍生而出的遷運費用 [ 拖車費 ] ,則可向肇事方申請車輛維修費用賠償,或者索取相應的財產損失賠償。

     

    ✅5. 精神傷害賠償

    如果您因車禍而需要家人或他人提供額外的照顧和援助,您可以向對方申請家庭照顧費用賠償。

     

    6.看護費用

    需聘請看護等費用都含括在其中,如果是自己親人來幫忙照顧的話,在法院也是認定如同一般看護一樣,可以請求看護費用的,但是也是得醫囑有特別寫到「需全日看護」這樣的文字,才有辦法請求費用。

     

    ✅7.計程車費

    如果因為需要長時間回診,又無法開車的話,就可以請求計程車費用,但是最好要有單據,如果真的沒有單據,就需要函詢計程車公會關於來回大約是多少車資,較為準確。

     

    車禍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車禍賠償金額的計算通常基於多個因素,包括醫療費用、薪資損失、殘疾程度、財產損失等,其中涉入範圍相當廣泛。

    具體計算方法會因地區、當時情況,和肇事責任權重比而有差異。通常,車禍賠償金額是當事人雙方最有爭議的部分,因此在發生車禍時,務必確保確保警察所記錄的肇事責任初判表,甚至進行車輛事故鑑定,也盡可能避免在無律師陪同下,私下與對方有非常規的談判或協調,以避免因對案件情勢的不明瞭,而間接喪失了部分權益,甚至損失原可爭取到的車禍賠償,有時候調解階段,對方會請自己的保險公司出來跟受害者談金額,但是保險公司通常都會壓低被害者的賠償金額,所以如果沒有專業人員陪同在場的話,又達成協議可能會得不償失。

     

    👉️發生車禍時,正確的處理程序為何?

    會引發車禍糾紛,很多情況是當下沒有正確的處理,但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受到驚嚇也難免會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為了大家保戶大家的權益,發生車禍時務必記得以下幾個重點:

     

    1. 事故發生的當下,「切勿」移動、破壞車禍現場

    很多的車禍糾紛都是從雙方各執一詞開始,但礙於車禍現場被破壞過,已不是原況所導致,而導致原先肇責較低的一方,反而破壞了原先較有利情形。因此發生車禍當下,因不移動現場任何車輛,僅下車察看雙方傷勢,若有警示用三角架,也及早擺出來提醒後方來車,避免其他駕駛反應不及,進而造成連環車禍。

     

    2. 若發現有人受傷,也務必立即撥打119或110

    讓救護車及警員盡快到現場支援,並完成後續的處理步驟。

     

    3. 當警員到達現場後,除記錄現場情況外,也會對雙方肇事車主進行酒測,並測量與拍照繪製車禍現場圖。

    務必要注意在這個時候,合理情況下務必配合警察的指示,以免未遵守某些規則,而導致受罰。

     

    以上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便只是輕微的擦撞,雙方無造成重大意外與傷亡,仍建議要報警並等待警方到場處理。若因為「看起來」沒什麼事,以為對方也沒表示什麼,就逕自離開車禍現場,有可能會面臨到肇事逃逸的「行政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被處1000-3000元的罰鍰,並吊扣駕照1-3個月;倘若有造成對方受傷,肇事一方未等警方即直接離開現場,將會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是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一旦發生無論大小的車禍,都建議先報警並留在現場千萬別隨意離開。

     

    🉐車禍事故後應注意的事項

    當車禍現場的警方初步紀錄後,會依現場情形需送醫或是請雙方肇事車主到警局作筆錄,做筆錄是為確保筆錄的正確性,過程當中警察也會先詢問當事人意識是否清楚,由於一旦做完筆錄,雙方都詳細看過內容並確認簽名後,車禍事故的紀錄聯單,就會做為未來評估責任比、賠償、甚至有官司需求的重要依據。因此,若進行筆錄時,發現警察的紀錄裏有不符合現況、或非如實陳述表達有誤的部分,也務必提出請警方修改,確保後續自身的權益。

     

    小車禍可以和解嗎?怎麼做最正確?

    台灣每日發生的小型行車糾紛相當多,不少人在車禍當下,因傷勢不嚴重、或本身無大礙,可能多只有車子擦傷、財產上的損失…等,雙方認為不需要再報警,而指示現場彼此以金錢賠償,並雙方口頭協議不另行追究處理。

    但小心這樣做,非常有可能導致自己麻煩纏身喔!實際上這樣子處理車禍的方式,由於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好,並沒有簽定任何和解契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可以佐證的話,對方是有機會能再提告我們因車禍造成過失傷害。所以記得想要確保自身權益的話,務必不要只是口頭說好,卻沒有任何證據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車禍處理賠償及車禍和解的正確方式與程序

    車禍發生後,若要進行和解或是談妥賠償事項,建議可先向於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透過第三方調解委員來進行調解,雖說是調解但與車禍和解相當類似,都是雙方當事人談妥條件進行和解。唯一不同的是,調解會有調解委員到場協助,如果調解成功,調解委員會亦會作成調解成立書,並送至法院進行核定。如果調解成立,可以拿到法院認定的「調解書」,這時即使對方後來依約履行,就可以憑此調解書進行「強制執行」。若調解不成功、談判破局才會進入車禍訴訟的階段。

     

     

    👉️發生車禍後,想向肇事者求償,需要準備哪些證明?

    肇事後若雙方無在第一時間和解,事後想像對方求償,則應該準備好以下資料:

     

    1. 初判表

    這裡指的是,在警局做完筆錄後,7日內可申請車禍現場圖及事故照片,30日後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這裡的分析表即是「初判表」。

    車禍鑑定初判表,會大概說明雙方是否具有肇事原因,該肇事責任的歸屬,會直接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故需先釐清肇事責任後,才能依過失責任比例談賠償。

    假如初判表紀錄為雙方都具有肇事原因,或有不符當時情況、或是判斷模糊的地方,則建議可進一步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向當地的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取得更加詳細明確的報告。

     

    2. 醫療相關單據

    車禍賠償有很大一部份來自醫療費用,這部份多採實支實付原則,需提供「因車禍所造成」需到醫療院所就醫所付費用證明、醫療用品、手術費用及診斷證明書…等。

     

    3. 財產損失證明

    舉凡車禍導致的汽機車維修費單據、因車禍受傷,需要往來醫院的交通費支出、看護費及相關財產上損失(例如:隨身個人用品、衣物損害、運送中物品的損壞…等)。

     

    4. 薪資損失證明

    如果因為車禍,導致當事人受傷或喪失工作能力,必須留在家休養,這段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便可請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並記錄建議休養時間,以及過去的薪轉證明、勞保資料或稅單…等,可證明自己收入水平的相關單據來做為車禍賠償證明。如果因該車禍留下後遺症,有造成勞動力減損情形,則需要另外經醫院鑑定出具失能比例,針對該比例來向肇事方求償。

     

     

    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的優勢

    ✅1. 專業知識和經驗:

    律師具有豐富的專業法律知識和處裡車禍賠償相關經驗,並了解車禍賠償事宜的法律程序和相關規定。能夠為我們提供專業的建議,確保權益得到保護。

     

    ✅2. 協助評估賠償計算:

    律師可根據警察所記錄的車禍損失和人身傷害程度,協助評估詳細的車禍賠償建議。律師通常能考慮到許多我們遺漏掉、或未考慮到的部分,確保我們能獲得公正的賠償金額。

     

    ✅3. 可協助我們與對方保險公司談判:

    許多車禍賠償案件,到最後都是當事人需要與肇事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協商,倘若我們過去無任何索賠車禍賠償的經驗,很可能在與保險公司談判過程中,被引導至錯誤的方向或接收到不客觀的訊息,因此若有專業律師協助,則能代替我們向保險公司談判,以避免不利情況發生。

     

    ✅4. 委任擔當法律程序代表:

    如果雙方需要進入法律程序,有委任律師亦能代表我們出庭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支持。除為我們進行辯護外,還能適時提供法律建議,確保我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護。

     

    雖然我們都不希望車禍意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但一旦發生車禍意外,建議尋求專業台南車禍賠償律師協助。

    因為被害人往往不知道可以請求哪些損害車禍賠償項目,也不清楚應該如何提出正確的相關文件,若有專業法律知識支持,則有機會為我們爭取到最大的理賠金額,避免自己遺漏或疏忽掉可請求的賠償金。

    即若我們為肇事一方,有專業律師協助,也能陪同當事人討論斟酌對方是否有所求金額過高之疑慮、甚至能陪同參與談判、調解以減少損失;因此無論身為車禍賠償的哪一方,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案件,方可協助我們爭取到最大利益。

     

    💡車禍案例解析:

     

    事發經過,正值30歲壯年的當事人,當天騎機車要出發去工作,循著每日固定的行車路線,卻在行駛途中遇肇事方逆向行駛,因當事人閃避不及,而造成車禍碰撞。該意外導致當事人有嚴重身體(臉部灼燙傷、骨折)、精神損傷進而影響生活。當事人原先欲向肇事者爭取求償有:醫療費用360,000元、醫療用品費用12,000元、營養品費用2,800元、看護費用150,000元、停車費用600元、勞動能力減損為4,700,000元之損害,以及精神損害1,200,000元。

     

    初次評判,肇事方卻僅需要支付「20%的比例求償」,使當事人覺得相當不合理,因而找到我們協助爭取。最後再次經過醫院多次鑑定後,當事人因爭事故受有骨盆骨折後併發局部疼痛、與右側臉頰及頸部度燒燙傷,並接受了右測臉頰清創、及全層皮膚植皮重建,生命雖以保全但卻留下了永久性的臉頰疤痕。我方強調該車禍意外真實影響到我們當事人減損他的勞動能力,並經醫院證實其勞動能力減損鑑定,當事人的勞動力減損程度為17%。

     

    最終,除一開始的警察初判表以外,還做了車輛事故鑑定、車輛覆議鑑定,甚至調閱許多資料、鑑定當時事發情形,才真正鑑定出雙方各自應該分擔肇事比例為50%。法院最後裁判,除肇事方保險公司,所支付汽車強制險之750,000元之外,原告可得請求剩餘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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